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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吉烨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污、废水处理药剂项目和年产7000吨草酸盐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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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铜陵市吉烨净水材料有限公司根据《铜陵市吉烨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污、废水处理药剂项目和年产7000吨草酸盐、5000吨硫酸铜及10000吨次氯酸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15000吨污、废水处理药剂项目和年产7000吨草酸盐、5000吨硫酸铜及10000吨次氯酸钠项目
建设单位:铜陵市吉烨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山大道以东、天柱山大道以西、西湖二路以南
建设内容:年产15000吨污、废水处理药剂和年产7000吨草酸盐、5000吨硫酸铜及10000吨次氯酸钠生产线以及原料库房、原料罐区、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综合楼、配电室等辅助工程。
现阶段建设内容:年产无铁硫酸铝11000吨、偏铝酸钠4000吨、四草酸钾4000吨、草酸钠3000吨生产线以及原料库房、原料罐区、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综合楼、配电室等辅助工程。因企业产业结构调整,5000吨硫酸铜及10000吨次氯酸钠项目不再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6月,铜陵市吉烨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完成《铜陵市吉烨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污、废水处理药剂项目和年产7000吨草酸盐、5000吨硫酸铜及10000吨次氯酸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2016年10月28日,原铜陵市环境保护局以铜环评〔2016〕84号文予以批复。工程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3月完工并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73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万元,占总投资的2.8%。
(四)验收范围
年产无铁硫酸铝11000吨、偏铝酸钠4000吨、四草酸钾4000吨、草酸钠3000吨生产线以及原料库房、原料罐区、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综合楼、配电室等辅助工程。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中的5000吨硫酸铜及10000吨次氯酸钠项目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一)产品结构:因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的5000吨硫酸铜及10000吨次氯酸钠项目未建设。
(二)项目环评报告书和审批文件要求:四草酸钾生产过程中粉粹、烘干、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后入水洗槽。实际情况:四草酸钾生产过程中粉粹、烘干、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不属于重大变动。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要求,本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无铁硫酸铝生产工序中的硫酸雾碱洗塔废水、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其中:酸雾碱洗塔废水、地面冲洗水经污水处理站收集、中和、沉淀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送至城北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送至城北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无铁硫酸铝生产工序中的硫酸雾及四草酸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其中:无铁硫酸铝生产工序中的硫酸雾有效收集后通过碱洗塔处理,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四草酸钾生产过程中的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粉碎机、离心机、各类泵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密闭隔离设施、减振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化学品废弃包装、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其中:化学品废弃包装和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铜陵市吉烨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污、废水处理药剂项目和年产7000吨草酸盐、5000吨硫酸铜及10000吨次氯酸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城北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化学品废弃包装和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环境管理
项目厂区东、西厂界和南、北厂界外50m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五、验收结论
铜陵市吉烨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污、废水处理药剂项目和年产7000吨草酸盐项目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加强废气收集及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完善生产车间、部分原材料存储等设施的地面防腐防渗工程建设,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三)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等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规范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七、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附表  

附件:铜陵市吉烨净水材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铜陵市吉烨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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