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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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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1日,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位于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鲇鱼山路,占地面积17918平方米,建有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及其配套设施。

项目名称: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工程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环保设计和施工单位:马鞍山屹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7918m2

项目开工建设时间:2019年10月;

项目调试时间:2020年3月。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0月,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编制了《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1月6日,铜陵市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以义环评〔2019〕40号“关于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对该报告表予以批复。

2019年10月项目开工建设,2020年3月项目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2020年4月,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工作;同月21日-22日,安徽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300万元,环保投资为60万元,所占比例为2.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要求与实际建设情况无重大变动。主要变化为环评文件中要求原料仓设置顶棚、四周密闭,实际建设中根据生产作业的需要改为设置顶棚、三周密闭铲车作业处不进行密闭,增设水雾喷淋降低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易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农业种植。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城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骨料、粉料预处理过程产生的粉尘,沥青加热和搅拌混合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气、异味气体,导热油炉燃烧轻质柴油产生的燃烧废气,和堆场、上料无组织粉尘,沥青油罐无组织呼吸气等。

(1)粉尘

本项目粉尘废气主要来源于烘干滚筒、振动筛、粉料提升机、拌缸和成品仓;对上述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采取的治理措施为:集中收集经引风机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沥青烟气

本项目生产所需沥青先通过导热油炉加热,再由沥青泵送入搅拌缸中。因此,在沥青加热和混合搅拌工序均会产生沥青烟气。采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本项目骨料烘干、沥青加热阶段均以轻质柴油为燃烧介质,产生的柴油燃烧废气,经1根8m高的排气筒排放。

(4)无组织粉尘

对于原料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限制厂内车辆行驶速度,并对运输车辆加装专用的篷布遮盖,同时在装卸过程中适当喷水,降低装卸、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对于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在堆场封闭、加设挡墙、布设喷淋装置等措施,降低堆场粉尘污染。

(5)沥青罐呼吸气

本项目沥青油罐会产生沥青烟气,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搅拌主机、螺旋输送机等机械设备以及运输车辆、铲车等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

对噪声采取的控制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绿化降噪以及限制车辆通行速度等。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废机油和废活性炭。

其中,职工生活垃圾集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和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待收集到一定量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回用于生产。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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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效果检测情况如下:

1.废气无组织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各监控点废气无组织排放中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均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监测结果均符合参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要求。

2.废气有组织

验收监测期间,YYW-600Y型导热油炉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和烟气黑度监测结果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油锅炉限值要求;沥青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外排废气中沥青烟和苯并(a)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参照执行的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沥青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干燥废气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沥青废气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对沥青废气中的VOCS处理效率达到41.9%。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厂界各向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废机油和废活性炭。其中,职工生活垃圾集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和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待收集到一定量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回用于生产。

五、验收结论

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根据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规范物料大棚管理,物料堆放不得超出大棚;

2、规范固体废物管理,一般固废分类堆场于一般固废堆存场所,危险废物分类堆场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对固废进行处理,危险废物不得超期处置,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和台账;

3、生产过程管理采取全封闭控制,控制进出料时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4、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各个废气排放口统一设置规范化标识。

5、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七、验收人员信息

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有: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铜陵市义安区环境监察大队、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及专家共计10名代表(具体名单附后)。

         

               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站搬迁临时过渡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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