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Urban rail transit
( HJ 453—2018代替 HJ 453—2008 2019-03-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HJ 453—2018代替 HJ 453—2008)